社会学研究(社会学研究的对象)





社会学研究,社会学研究的对象

诉讼档案

图 / 作者

《社会学研究》与我的历史社会学探索

作者 | 凌鹏

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原文 |

拙文《情理的“单一维度”与“综合维度”——从诬告案件看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多层情理结构》发表于《社会学研究》2022年第5期,感到非常荣幸。更感谢《社会学研究》给予我分享“作者手记”的机会,让我能够回顾一下自己这些年来在研究中的所思所想,以及《社会学研究》杂志带给我的诸多帮助与收获。

一、《社会学研究》对我的影响

最早听闻《社会学研究》杂志的名称,是在近20年前。2003年9月份,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概论”的课堂上,王思斌老师提到社会学系的学生应该去看哪些杂志,第一位提到的便是《社会学研究》。王老师对着我们一群懵懂的社会学新生说:“要学社会学,需要认真阅读《社会学研究》上的文章,因为那里有中国社会学最好的研究。”记得下课之后,我便在社会学系图书馆中找到了杂志架上的《社会学研究》。当然,那时的我基本读不懂其中的研究,不过佟新老师所写的有关女工历史命运的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佟新,《社会结构与历史事件的契合——中国女工的历史命运》,2003年第5期)。

其后数年的学习中,《社会学研究》一直是课程之余时常翻阅的杂志。2006年前后,张静老师的《二元整合秩序:一个财产纠纷案的分析》,卢晖临老师的《集体化与农民平均主义心态的形成——关于房屋的故事》,周飞舟老师《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税费改革对国家与农民关系之影响》,应星、吴飞、赵晓力、沈原的《重新认识中国社会学的思想传统》等文章,都带给我们十分深刻的影响。2007年,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将《近代华北农村经济商品化与地权分散——以河北保定清苑农村为例》一文投向社研杂志,没想到竟然得到了杂志的肯定,最终发表在《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5期。对于刚期望踏入学术道路的我来说,这是一个无与伦比的鼓励。可以说是《社会学研究》杂志给予了我学术研究的自信心,打开了未来的学术道路。随后的第二篇文章(《井田制研究与近代中国——20世纪前半期的井田制研究及其意义》),则是在硕士论文的基础上,对于自己硕士阶段研究的总结与思考。这一次有幸得到社会学研究认可的文章,《情理的“单一维度”与“综合维度”——从诬告案件看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多层情理结构》,其实是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经过几年的工夫,重新打磨思考的成果。《社会学研究》真正地见证了我自己研究的各个阶段,而我也希望将自己最重要的研究收获,贡献给《社会学研究》杂志。

二、本文的两条研究线索

从本科阶段,我重点讨论对于近代华北地权变动背后的小农经济理性的探讨,到研究生时期,则是努力回顾先秦井田制背后的礼治与政教精神。直到博士阶段,才重新回到清代中后期土地租佃关系中的“情理”问题。不同的阶段,研究对象虽然各有不同,但研究主旨一直围绕着在土地上的人与社会的关系来展开。而且从经济理性,到礼治精神,再到更加整体性的“情理结构”,整体而言,是一个对于人与社会的理解渐趋复杂与整合的过程。

简单而言,在我自己近些年的研究中,本文是处在两条重要研究线索的结合点。

第一条研究线索,是对于中国传统社会中“租佃关系”的具体研究。这也是我在博士阶段期间主要研究的课题。其中有多篇涉及到传统“租佃关系”的文章,围绕着租佃的情理结构中的各个分层情理进行探讨,例如第一层“主客关系”,第二层“减免习俗”,第三层“市场规则”等,都有专文论述。而本文则是在以上这些文章的基础上,对于“租佃”的情理结构进行的一个整体综合与超越。本文通过探讨这数层情理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知县在处理案件时的总体考量,由此建构出一个中国传统“租佃”的整体情理结构。而且文章通过对“租佃关系”中诬告案件的分析,深入探查中国人的“多层情理结构”,研究作为中国人深层行为逻辑即“实质理性”的情理。

第二条研究线索,则是从情理的效果和影响出发,来探讨“情理”的外围理论问题。这是我在回国之后,开始着手拓展的另一个研究方向。目前也有几篇研究。其中一篇探讨“情理”中的差序格局如何外推的问题,另外一篇研究则探讨“情理”秩序中的僵化问题,还有一篇对比中日两国在“情理”问题上的异同问题。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则是从正面来探讨“情理结构”的过程性问题。前已提到,中国传统“租佃”中的“情理”,是一个具有复杂结构的多层情理,而更重要的是,这不是一个固定的静止结构,而是有着从“单一维度”发展到“综合维度”的具体过程,背后是中国文明中作为根本的礼治与教化逻辑。

因此,在探研中国文明中的“情理逻辑”的结构,至少要有两个维度的研究进路,其一是情理的“实事”层面。情理并非纯粹的形式与抽象,而是必然落实在具体的“实事”上。每一种不同的实事,又必然涉及到不同的情理维度与内涵。因此,对于“情理”的研究,不能脱离具体的“实事”。另一方面,在“实事”的情理讨论的基础上,同样存在着重要的情理的内部结构的问题。而且“情理”的内部结构,决然不是静态的,而是过程性的动态机制。不论是其中差序格局的外推,还是情理秩序内部的僵化,以及本文中重点讨论的从单一到综合的教化过程,意味着基于“实事”的情理结构内部,是一个结构复杂,而又不断运动着的过程。

不过,以上这两条研究线索,虽然有了一个结合点,但相互之间仍然存在较大的理论距离。因此,新的问题在于,如何能够将这些对于情理不同侧面的“理论分析”结合起来,同时基于对情理的“实事”性新的研究基础,对“情理”的理论进行一个更加全面且深入地探索与整合。

三、本文的写作与历史社会学的感受

最后谈谈本文的写作。本文的具体准备与撰写过程,其实是一个看似非常枯燥,但其实非常有趣的过程。

本文主要是利用了清代巴县档案中的诉讼档案,进行历史社会学的研究。历史档案的阅读,一方面是一个艰苦而枯燥的过程。因为在这个过程中,首先要克服的困难,便是在于对于历史文献中的文字,表述、符号以及格式的认识与学习。对于社会学的学生而言,这将是一个全新的学习过程。其次,在熟悉了这些文字、符号、格式的基础之上,需要广泛学习所研究时代的政治制度、社会状况,了解当时社会中人们的思想喜好,精神状态等。为了熟悉这些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大量阅读相关的政治史和社会史研究,另一方面还需要阅读当时的小说与戏剧,体会当时人们的心态与感情。而且,清代巴县档案,还需要放置在具体的地域社会中来理解。巴县的位置是现在的重庆市区及其附近。因此,对于当地的地理,风俗,以及地方史的了解,都是深入档案文书的前提。为了真正感受到巴县的风土人情,我每年的暑假都要去重庆的农村跑一跑田野。到事件曾经发生过的场镇和聚落,查问一下古老的历史地名,找寻一下当事人的后人与谱册,与当地的老人家聊一聊本地旧事,都对研究有着实质的帮助。

2013年9月作者调查的巴县农村

图 / 作者

在进行如上准备的同时,便可以尝试对于档案中的历史人物与事件进行理解和体会。在阅读诉讼档案的过程中,重要的是从档案表面的文字、符号、格式的背后,体会到真真切切参与过这一事件中当事人的想法,感情,他们对于世界的各种看法,以及在各种诉讼与纠纷之中,不同的当事人为何产生纠纷的,他们各自对于事情的真实理解到底是什么。只有能够尝试体会到历史中当事人的思想和情感,才能真正开始展开对历史社会学的研究。而在以上这些基础上,才能够进一步地开展社会学的研究分析工作。因为社会学研究的基础并不是社会学的概念,更根本的是对于活泼泼的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真切理解和体会。历史社会学的研究基础,不是在于对历史社会学理论多么熟悉,或者在已有的理论基础上,能提出怎样新的理论模型解释,而是应该在于对于历史中的人与社会,有没有更深和更多的体会与理解。因为任何一个理论,背后都是对于人与社会的实在感受。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理解社会学的理论以及提出新的理论假设问题,才能在历史社会学的理论创造上取得真正的进展。

最后,再次感谢《社会学研究》编辑部的认可、指导以及审稿专家的重要意见!在接受了编辑部和审稿专家的建议后,本文对于理论的探讨有了更加清晰与深入的推进。不过,每一篇论文都是一个研究阶段的结束,同时是另一个新阶段的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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