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研究(社会学研究的对象)





社会学研究,社会学研究的对象

3月1日,信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古瑞华带领师生赴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专业实践观摩交流活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长林,刑三庭庭长朱虹,副庭长陈鑫、冷宝杨出席活动,学院党委委员、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张宇,研究生工作秘书刘文君及法律硕士研究生30余人参加活动。

郭长林对古瑞华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发展历程和所获荣誉。郭长林指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信阳师范学院最早建立的实践教学基地,希望双方深化院校合作,共同为新时代信阳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古瑞华对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她指出,人民法院是实现公平正义的专门机关,法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力量,职责神圣、使命光荣。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对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部门加强合作提出了明确指导,信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和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互动,在人才培养方案、课堂教学、教材建设、实习实训、科学研究等方面不断引入审判智慧,为提升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水平提供保障。她勉励同学们向各位优秀法官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知识和技能水平,成为一名”于法有光”的新时代法律人才。

师生在法官引导下,有序参观了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和院史展厅、旁听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二审庭审,与法官们开展了”青年法治说——反电诈交流”主题座谈会。座谈会上,与会法官结合近年相关案件受理的翔实数据,深刻阐释了电信诈骗的危害性,并就相关问题与同学们展开亲切交流。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切实感受到庭审现场的庄严肃穆和法律文化的深厚底蕴,这对于学生法律信仰的树立,职业理想的塑造,以及职业道德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学研究(社会学研究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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